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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主动服务 确保安全 平等保护

  (上接1版)

  “我们还对追赃挽损工作专门做了规定,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减少民营企业因犯罪遭受的损失。”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

  我们看到,民营企业的安全保障更加充分,民营企业的发展势头更加稳健。

  转变理念,依法平等保护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受到平等、全面的保护。全方位的平等保护,就是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各类市场主体在诉讼地位、法律适用、法律责任上一视同仁,不因所有制性质不同而在案件办理尺度、执行力度上有所区别。

  全省法院深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保障胜诉民营企业权益得到及时实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17条稳妥实施财产保全措施,要求财产保全工作必须充分坚持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兼顾、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两大原则,慎重审查保全申请,避免因财产保全措施使用不当而增加企业负担。“尤其是注意防控恶意保全行为,如当事人妨碍企业正常经营或者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恶意申请保全行为,依法驳回申请或要求提供现金担保。”该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这几天,省司法厅正在酝酿出台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八大行动”,其中一项行动,就是集中清理有悖于民营企业平等保护法规规章制度。“从根源入手,实现良法善治。”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说。

  除了让民营企业财产更加安全,权利更有保障,浙江政法机关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如衢州两级法院发挥破产审判职能,紧抓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用市场和法治的办法化解过剩产能,帮助一批有市场前景的企业渡过难关、恢复生机。

  我们相信,一个更安全、更公平、更优质的营商环境,必将助力浙江民营经济这张金字招牌愈擦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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