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王路加:本委受理的(2018)杭仲(萧)字第49号申请人王沈芳与被申请人王路加之间合作协议纠纷一案,已于2018年11月22日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委(2018)杭仲(萧)裁字第49号裁决书,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西河路447号102室,邮编311201,电话0571-88382697/82660821)杭州仲裁委员会
2018年11月27日
王路加:本委受理的(2018)杭仲(萧)字第49号申请人王沈芳与被申请人王路加之间合作协议纠纷一案,已于2018年11月22日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委(2018)杭仲(萧)裁字第49号裁决书,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西河路447号102室,邮编311201,电话0571-88382697/82660821)杭州仲裁委员会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