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时候展示电子数据取证的强大威力了
电子数据实验室进行模糊图像鉴定 |
电子数据“取证塔” |
(上接1版)
163万条数据中
准确锁定“小哥”
组织、强迫3名未成年女孩在杭州等地卖淫70余次,非法所得30余万元,这是江干区检察院今年办理的一起性质恶劣的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案。
“我是来找陈某玩的,他说帮我介绍工作。”面对讯问,每当被问及怎样跟随老板陈某看管女孩,以及涉及组织卖淫内容时,案中一名“马仔”就刻意回避。“老板”陈某更狡猾,到案后虽然承认组织卖淫,但矢口否认强迫卖淫。难道“老板”和“马仔”确实没有强迫女孩卖淫?
另外,提审过程中,几名犯罪嫌疑人都提到一个叫“小哥”的人。和陈某等人辗转多地的情况不同,“小哥”只与陈某等人有过短暂接触。这个“小哥”是什么人?是“马仔”还是“幕后大哥”?面对检察官的疑问,陈某说,他不知道“小哥”的真实姓名,只记得手机里存过他的手机号码。
为了查清事实,检察院又一次提前介入,在公安机关尚未制作第一份笔录前就对案件查办方向进行指导。又是几个不眠不休的日子,在对所有涉案电子数据进行提取、审查后,办案人员终于从163万余条电子数据记录中,获取了“马仔”帮助陈某物色、看管女孩,以及转账收款记录等关键证据,同时也锁定了“小哥”——他其实一点也不“小”,而是陈某背后的“大哥”汤某。办案人员还成功锁定了汤某组织多名未成年人卖淫这一情节。
“电子取证离不开高科技,但更考验人的是,面对数以万计的数据、信息时,能否保持耐心,筛选分析、细心考证。”徐衍说,虽然他不负责办案,但每当检察官办案遇到难题时,他总想通过检察技术手段帮助找到突破口。事实证明,电子证据作为客观证据,在很多案件中甚至发挥了“一锤定音”的作用,“现在同事们越来越喜欢往我们实验室跑了。”
网贷平台“无纸化”操作
模拟重建一一还原
当互联网金融理财的风险变得家喻户晓时,有一个名叫“银坊金融”的网贷平台早在几年前就给很多人“上过一课”:由于平台老板蔡某跑路,数千名投资人不仅没拿到所谓的21.6%高额投资利息,连本金都拿不回来,涉案金额达2亿多元。
当时和损失惨重的投资者们一样焦虑的,还有公安和检察机关:由于案发后平台租用的网络空间到期,平台被关闭,也没有实行空间备案,公安机关无法调取数据。同时,此案几乎所有犯罪过程都发生在网上,基本“无纸化”操作,签订的均为电子合同,相关书证难以发现,电子合同文本也无法提取。面对关键证据近乎“一片空白”的情况,如何还原每名被害人的信息和投资金往来情况?
由于案件涉及复杂的电子数据类证据,江干区检察院侦监、技术取证人员在多番查找线索后,终于找到突破口,成功固定了网站的数据库。
“记得当时数据库里有几十张数据表,一百多个字段。”徐衍说,他们通过代码分析,用了两天两夜,终于确定了“dw_user”(用户信息表)“dw_account_recharge”(用户充值表)“dw_account_cash”(提现表)等关键字段,从备份数据库中提取出了被害人的基本信息、项目信息及资金往来情况,为侦查工作打开了新局面,也为批捕犯罪嫌疑人奠定了必要的原始证据基础。
为更直观地发现蔡某的作案手法,检察技术部门还开展了侦查实验,模拟重构网站环境,全景还原了网站未关闭前的情景,重新生成所有投资项目的PDF格式电子合同,提取出了全部合同。网站还原后,通过后台查询,他们又对之前提取的涉案人数和金额等一一确定。
在电子客观证据强有力的支持下,法院最终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蔡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从传统的数据恢复提取,到数据挖掘分析;从远程数据勘验,到系统重构侦查实验等多种技术协助;从技术性证据审查到尝试模糊图像鉴定……在江干区检察院,“技术+业务”的深度融合不仅支撑了办案,还进一步提升了办案质效。江干区检察院检察长江波均说,目前江干区检察院出具并提交法院的电子证据采信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