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8年11月29日
(2018)浙01民终6263号
范子航、陈芹凤、浙江爱巢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杭州江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民终6263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浙0106民初9919
杭州煌家照明电器有限公司、陈来富、沈芬珍、陈利君:本院受理绍兴市欣明置业有限公司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21法庭开庭审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7121号
项顺友、项丽萍:本院对原告胡洒军与被告项顺友、项丽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08民初71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3006号
许芸:本院受理原告张振诉被告许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3月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3041号
完桂珍:本院受理原告杨洪先诉被告完桂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2882号
周利峰:本院受理原告常洋洲诉被告周利峰、樊霖、周国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3月4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2451号
赵向阳:本院受理原告王林续诉被告赵向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3月4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2334号
林小琳:本院受理原告徐顺环诉被告林小琳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3月4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8391号
陈飞:本院受理原告梅玲玉与被告陈飞、赖慧芬、张徐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10民初83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9470号
杨忠:本院受理原告李正义诉被告杨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9年2月19日9时在本院余杭法庭第三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205民初3334号
李雍介、潘忠燕: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205民初33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8)浙0212民初14184号
王顺乐、林德万:本院受理原告宁波甬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王顺乐、林德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民事裁定书等。原告诉请:被告王顺乐、林德万偿还原告欠款本金及利息6048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本案决定由审判员谢海波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小红、张新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鄞州区徐戎路126号(原江东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8)浙0212民初7012号
王祝龙、王艳:本院受理的原告宁波丰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王祝龙、王艳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212民初7012号民事判决书、上诉案件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8)浙0213民初3090号
钱争鸣:本院受理范君波诉你与竺钦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213民初30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213民初3260号
童翠萍、胡锦利:本院对王柯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213民初32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213民初5634号
尤雪莹、张艳娟:原告方剑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原告方剑峰的诉讼请求:1. 尤雪莹、张艳娟归还借款本金30 000元,并支付银行利率4倍月息到2018年10月5日,并按银行利率4倍月息直至本息还清止;2. 尤雪莹、张艳娟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及各项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本院定于2019年2月18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2民初10155号
张进发(公民身份号码350321198002206016)、卓美林(350301198211101127)、张美烟(350321198102206048):本院受理原告季昌英、傅长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19年2月15日09时00分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6865号
倪勇:本院受理原告林相东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范围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2月19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6742号
夏良浩: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瓯海娄桥正春装饰扣加工场与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范围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2月19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7656号
叶茂伟: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平顺运输有限公司与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范围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2月1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27破18号之一
苍南县君发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因苍南县君发纸业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3条第4款、第107条第1款规定,已裁定宣告苍南县君发纸业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苍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