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驾驶员代学或弄虚作假等违规现象
舟山运管部署加强从业人员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通讯员 施维军
本报讯 为加强对道路运输客货运驾驶员和危运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诚信考核工作事中事后监管,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法规及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化交通运输“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三十条”改革措施》等规定,舟山市运管局日前专门发出通知文件,就如何加强从业人员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
首先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通过进一步完善资料、优化服务、深化管理,确保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诚信考核工作达到规范要求。按照各科室(部门)相应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日常工作中若发现存在未按规定落实继续教育和诚信考核工作,或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违规现象的,严格按照职责和过错情形实施问责。
其次是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监管工作。明确由相关业务管理科室作为道路运输客货运驾驶员和危运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管主体。在道路运输驾驶员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同时,及时完善许可资料并建档,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按规范要求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的继续教育学习,规范学习签注、资料查询及应用等工作的过程管理,同步完善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资料。推动和完善免纸质签注工作,进一步加强技术和服务创新,加强对继续教育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坚决防止出现代学或弄虚作假等违规现象,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第三是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监管工作。把加强对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作为各相关业务科室和各县区(功能区)运管机构的主要工作抓手,切实抓紧抓实抓细,进一步深化监督和检查,重点突出驾驶员在安全生产、遵纪守法、优质服务等方面的诚信考核工作,按规定流程规范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的等级评定和免纸质签注等工作,并同步将开展诚信考核工作的结果及应用情况分类纳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考核结果运用与对驾培机构评先评优、资金扶持等有关政策相结合。
同时,舟山市运管局还不定期开展从业人员监督检查活动,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和不良事件的发生。对从业资格超过有效期被注销或诚信考核扣分满20分及以上等情形的,必须按规定接受相应学时的继续教育后方可再上岗,想方设法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