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8年11月30日
(2018)浙0102民初3981号
中新房东方控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健与被告中新房东方控股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2民初3794号
毛黎江、吴景敏:本院受理原告杭州豪凯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02民初3794号案件的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2民初2064号
杭州尚雅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大连鑫华宇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02民初2064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6民初9235号
周金灿、宋荣娟:本院受理原告沈华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们归还借款本金、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承担诉讼费用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3月26日9时00分在本院上泗法庭中法庭1号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6民初10191号
郑维法、郑小祥:本院受理原告倪千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们归还借款本金、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承担诉讼费用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3月12日10时30分在本院上泗法庭中法庭1号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6民初4675号
杭州鼎艺展柜有限公司、杭州鼎航展柜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伸美工贸有限公司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8)浙0106民初46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6民初5940号
杭州任意装苹果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余灏诉你方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8)浙0106民初59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3060号
胡锦良、何品璋:本院受理原告江林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3月4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2960号
诸暨市城东金字花岗石厂: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石材市场宋坤石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3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5695号
义乌市和通印花厂:本院受理原告杭州爱而打印耗材有限公司诉被告义乌市和通印花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19年2月28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余杭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6725等八案
长兴菜道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二次颜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长兴菜道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八案,现依法向长兴菜道科技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3月11日下午14时在本院余杭人民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6396号
孙柏云、朱建芳、王国光:本院受理原告刘霞斌诉被告孙柏云、朱建芳、王国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2019年2月21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3718号
冯云丰、余霞君:本院受理原告周晓英诉被告冯云丰、余霞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2019年2月21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年浙0110民初14898号
姚伟权、施玉祥、赵桂法、胡金东:本院受理原告周晓英诉被告姚伟权、施玉祥、赵桂法、胡金东退伙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2019年2月25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110民初11043号之一
杭州美颜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夏燕明诉你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110民初110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8015、8016、8017号
朱国富:本院受理原告黄明财诉被告朱国富、倪瑛民间借贷纠纷三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10民初8015、8016、80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9017号
方志达:本院立案受理的原告单佩红诉被告朱晓雄、方志达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案诉讼材料,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起诉要求判令:一、停止对位于杭州市下城区北景园枫丹苑2幢402室房屋的强制执行。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朱晓雄、方志丹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合议庭由审判员章春霞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周幸、徐贵林组成。本案定于2019年2月21日 9点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进行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8383号
郦善乐:本院受理的原告李立勇与被告郦善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10民初83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