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年没用的户口“方便”了别人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丁海芳 彦明 张梦瑶 黎美
时间:
11月29日
地点:
龙泉市法院
徐某风没有想到,自己的户口先后两次被人盗用,名下还莫名其妙多了一个女儿。
30多年前,龙泉姑娘徐某风远嫁到外地,在当地上了户口,注册了新的身份信息。婚后她很少回家,而她留在老家龙泉的身份信息,也没有注销。她不知道的是,自己在龙泉的身份一直被赵家人使用着。
赵某是徐某风哥哥徐某伟的朋友。赵家都是文成人,在龙泉打工生活。2001年,赵某的女儿小学升初中,因没有龙泉户口,如果不缴纳赞助费,无法就读中意的学校。赵某知道,徐家妹妹的身份还保留着,为了帮助女儿入学,赵某在徐某伟的帮助下,将女儿户口迁入了徐某风的名下,使女儿以徐某风女儿的身份顺利入学。
为了方便在龙泉生活,2013年起,赵某又利用徐某风的户口,先后办理了身份证、医保卡、银行卡及护照。
如果不是徐某伟要和女友申请公租房,盗用户口的事情还没那么容易被揭发。
徐某伟和谈了多年恋爱的女友邝某一直都是租房生活。随着龙泉公租房的推出,徐某伟想申请一套条件好、租金又便宜的公租房。但凭自己和女友的身份,他们无法达到申请的条件,于是,徐某伟想到了盗用妹妹徐某风的身份信息。
2015年12月31日,在徐某伟的帮助下,邝某到社区开具了徐某风证件遗失证明后,又在公安部门办理出了身份为徐某风、头像为邝某的户口本及身份证,随后成功申请出一套公租房。
然而,2018年3月,龙泉市公安局在日常工作中,通过人像对比,发现两个女孩都有冒充他人的嫌疑。
法院认为,邝某和赵某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已构成盗用身份证件罪,判处邝某4个月的有期徒刑,缓刑7个月, 并处罚金4000元;判处赵某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