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8版:公告

遗失声明

  陈军遗失警官证一本,警号3318720,声明作废。

  潘鑫鑫遗失警官证一本,警号3335034,声明作废。

  本人遗失考试费发票:1127644946和生活服务业发票:00457520共两张,声明作废。李黎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8 遗失声明 2018-12-05 2 2018年12月0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