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高考英语科目加权赋分情况调查结果
取消加权赋分,对相关责任人追责
6日中午12时后可查询原始得分
本报记者 许梅
继12月1日浙江省政府成立针对高考英语科目加权赋分调查组后,12月5日,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8年11月高考科目加权赋分情况调查、处理结果及问责情况,决定取消此次英语高考加权赋分,恢复原始得分。
决策严重错误
导致结果不公正合理
11月24日,浙江省高考英语科目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和加权赋分方式受到一些学生和家长质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12月1日,省政府新闻办宣布浙江已成立由省长袁家军为组长、有关权威专家参与的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昨天的发布会上,作为调查组成员,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委副主任暨军民,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专家、研究员于涵发布了调查结果:此次高考英语科目加权赋分是一起因决策严重错误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
根据调查,11月高考英语科目考试结束后,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收到部分考生及家长关于本次考试难度偏大的反映,遂参照去年同期试题难度,对部分试题进行了加权赋分。调查组认为,此次高考英语科目加权赋分决策依据不充分、决策严重错误,导致结果不公正、不合理。《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规定,“语文、数学、外语每门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考后加权赋分改变了考试“得分”,不符合上述文件规定。
根据教育部门有关规定,评分细则应在正式评卷前制定。本次加权赋分是在正式评卷完成后进行的,不属于评分细则的范畴,省教育厅主要负责人和省教育考试院混淆了加权赋分与评分细则的概念。在具体操作中,省教育考试院又没有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仅作模拟推演,导致不同考生同题加权赋分值存在差别。
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按程序充分论证、仔细研究、集体决策,但省教育厅主要负责人未能正确履行职责,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经过集体研究,个人决定了事关全局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同志在院长办公会议多数人持不同意见的情况下,不坚持原则,违规通过和执行了加权赋分的错误决定。
同时,调查组组织评卷专家对这次英语科目试卷评卷过程和结果进行了严格核查,认为这次英语考试评卷的组织符合高考相关规定,阅卷评分是严格公正的,考生的原始得分合法有效。
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有什么错纠什么错的原则,省政府决定取消这次考试的加权赋分,恢复原始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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