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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平安巷

家访夜访加强监督

  通讯员 王先富 杨琛琛 

  本报讯 为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强化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一岗双责”,近日,台州市中级法院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家访夜访活动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院长对班子成员、审委会专委及部门负责人,院领导对分管部门中层干部,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干警,每年都需开展家访、夜访、电话访,关心关注干警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家访、夜访、电话访结束后应及时填写情况登记表,每季度进行通报。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7 家访夜访加强监督 2018-12-06 2 2018年12月0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