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3版:公告

杭州九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温州德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杭州九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温州德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杭州九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温州德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九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温州德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温州德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温州德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务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标的债权基准日为【2018】年【11】月【22】日,利息的基准日为【2014】年【7】月【6】标的债权账面本息余额为暂估金额,如与法院裁判文书或按标的债权文件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该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至基准日为准。债权利息金额以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至基准日为准。

  杭州九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温州德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6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3 杭州九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温州德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2018-12-06 2 2018年12月0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