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21版:平安绍兴 共创平安

  捡到的女儿

  成“黑户”

  民警伸援手

  帮助落户

  陈君威

  本报讯 “王警官,我女儿的户口怎么办啊?快要上学了,麻烦您帮帮忙啊!”近日,诸暨市牌头村村民陈某夫妇走进派出所,找到社区民警王勇求助。

  原来,2014年8月22日,陈某夫妇在自家门口捡到了一名婴儿,婴儿身上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8月18日”的出生日期,但没有其他有关身份的信息。因为陈某夫妇自己一直没有生育小孩,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可爱女婴,年过三十的陈某夫妇感觉是上天给的礼物,于是就将这个婴儿抱回家抚养,且一直疼爱有加。这些年来,陈某夫妇一直没有办理收养手续,也没有为小孩子申报户口,直到今年,小孩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陈某夫妇才急着想给孩子报户口。

  根据收养子女户口登记要求,公民收养且未办理登记的婴儿,只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才能上户口。民警王勇得知陈某夫妇的情况后,积极与民政部门联系,在问清补办收养证所需材料后,及时告知陈某夫妇去补齐材料。同时,由于小孩黑户时间跨度较长,调查取证相对困难,民警王勇多次到村委会等沟通咨询,确认其情况是否属实。目前,材料取证进展顺利,正在等待比对结果。

  民警提醒,如果捡拾到弃婴(儿童),应及时报警,并办理正规的收养手续,以便及时给孩子申报户口,防止因落户不及时、手续不齐全而对孩子今后的生活造成不便。


浙江法制报 平安绍兴 共创平安 00021 2018-12-06 2 2018年12月0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