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8477号
黄笑霞:本院受理原告陈明强诉被告黄笑霞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案由章素诚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周彩燕、黄建华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3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黄宅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8518号
叶发明:本院受理原告王兴饶诉被告叶发明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案由章素诚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周彩燕、黄建华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3月12日上午9时20分在本院黄宅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5694号
吴水生:本院对原告贾文虎、贾建霞、贾建华、贾建东诉被告吴水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结果为:限被告吴水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贾文虎、贾建霞、贾建华、贾建东借款本金70000元及利息(从2018年7月2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55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2200元,由被告负担。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56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浦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张小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与被告张小明为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本院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1003民初64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定:被告张小明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透支款本金41680.1元,并支付利息、违约金、手续费(利息、违约金、手续费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约定的结算办法计算至本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且以年利率24%为限)。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25元,减半收取612.5元,公告费400元,合计1012.5元,由被告张小明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1225元(款汇:台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账号:19-900001040000225089001,在预交上诉案件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