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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为得好处 小两口假离婚

互生嫌隙 最终变真分手

  通讯员 吕璎 

  本报讯 近日,东阳市法院巍山法庭审理了一件“奇葩”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法官对此也感叹不已。

  2016年12月,男生小胡和女生小周恋爱后结婚,小两口感情特别好。半年后,两人却背着家里人离婚了,离婚协议中约定,小胡父母婚前出首付款购买的房产归小周所有,小胡净身出户。此后,双方仍生活在一起。

  再后来,双方父母都知道了小两口离婚的事情,矛盾再度升级。今年10月,小周到法院起诉,要求小胡将房子过户给她。

  法官组织双方调解时,双方就房子过户的事情存在分歧。调解不成功,法官决定开庭审理。庭审中,小胡说这份离婚协议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并说出了一个“惊人”的理由。

  原本小两口感情不错,一位老同学小张的到来扰乱了两人的生活。小张当时未婚,也没有合适的对象,家里却面临着旧房拆迁,已婚的情况下可以获得更多的安置补偿。于是,小张找到这对小两口帮忙,希望两人能够“假离婚”,帮助她获得拆迁安置补偿。

  小张是这对小两口多年的好友,并且小张答应事情办成后给这对小两口一些好处费。小两口一合计,觉得“假离婚”也没有损失,便决定帮这个忙。于是,两人迅速离婚,小胡与小张登记结婚。

  离婚后,小胡与小周仍生活在一起。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周的心理发生了变化,小胡与小张登记的事情在她心理像根“刺”,她对小胡越来越不信任,两个人的矛盾也越来越多。这个事情还是闹到无法收场的地步。

  最后,法院通过多次协调,小周获得了房子的产权,并将相关首付款等费用补偿给小胡。两个人最终假戏真做,“假离婚”变“真分手”。小胡对此后悔不已。

  法官提醒,为某种目的而办理“假离婚”,法律风险很大。当事人在“假离婚”时往往草率地签订离婚协议,既不列明所有财产,也不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然而,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就真实离婚了,签订的离婚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无论以后是否复婚,都损害一方的利益。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为得好处 小两口假离婚 2018-12-11 2 2018年12月1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