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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平安义乌 共创平安

遭遇盗窃本应报警 依样画瓢招刑涉罪

办案民警:维权应合理合法,过激行事害人害己

  通讯员 丁康康

  本报讯 店铺遭贼后本应立即报警,可义乌56岁的周大妈却依样画瓢,去偷别家商铺的东西来泄愤,自然,这样的做法换来的是法律的严惩。近日,在义乌市公安局商城分局,本该是被害者的周大妈在面对民警时懊悔万分。

  周大妈是义乌后宅人,在义乌市场上经营打底裤、袜子等已经有20多个年头,家境富裕。前不久,当商城分局民警将周大妈从她店铺带走时,不少同行对此吃惊不已。原来,近段时间,义乌市公安局商城分局不断接到市场经营户报警,称自家店面内的打底裤、袜子等频繁被盗,经初步调查后,办案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周大妈。

  商城分局三大队副大队长周励斌回忆,早在今年10月,他们陆续接商户报警,如出一辙的都是店内的打底裤、袜子被盗。警方对几起案件展开串并侦查,并调看了相关市场监控后,周大妈进入了警方的视线。在进一步侦查中,大量证据都指向了周大妈,最终,办案民警在她家的地下室查获了失窃的200余条打底裤及大量袜子,涉案价值在1万元以上。

  那么,家境富足的周大妈为何要行窃?“因为我店里之前被偷过,很不爽!我就想偷回来。”周大妈这一番解释,着实让包括办案民警在内的所有人大跌眼镜。周大妈说,自己曾在市场关门时图一时方便,只拉下卷闸门后就回家了,没有上锁,结果店里几条打底裤被盗了。耿耿于怀的周大妈并没有选择报警,而是想到用同样的方法“算计”别人,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自身权益遭受不法侵害,应当合法合理为自己维权,如果采取过激不当行为,往往是害人害己!”周励斌提醒。目前,周大妈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义乌警方刑事拘留。


浙江法制报 平安义乌 共创平安 00015 遭遇盗窃本应报警 依样画瓢招刑涉罪 2018-12-11 2 2018年12月1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