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 裁 公 告
慈溪市唐宫食府(普通合伙):本委已受理岑雪丰与你单位要求加班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慈溪劳人仲案(2018)896号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及有关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9年1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委仲裁二庭(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北三环东路1999号慈溪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二楼216室)开庭审理此案,请提前到本委办理手续并准时到庭参加庭审。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作出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十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慈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慈溪市万众电器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谭朝军、陈进秀要求确认谭平与你单位劳动关系劳动争议案,我委已于2018年11月26日依法作出仲裁裁决,现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慈溪劳人仲案(2018)572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缺席裁决如下:确认谭平与被申请人慈溪市万众电器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12点30分至2018年4月20日21点存在劳动关系。
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慈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