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笔党费:183893.75元
这是一位老民警、老党员的临终遗愿
通讯员 程建喜 刘斌
本报讯 她是一位离休老党员、老民警,把一生都奉献给了公安事业;她一直过着简朴的生活,却在临终前表示要将抚恤金全部上交党组织。她叫齐佩雯,她的最后一笔党费,一共183893.75元!
12月15日,杭州上城区公安分局每月一次的固定主题党员活动日,举行了一场特殊的党费交纳仪式。齐佩雯老人的爱人蒋惟扬、小儿子蒋冬按照老人遗愿,将183893.75元抚恤金作为老人的最后一次党费,全部上交党组织。
齐佩雯,1932年12月出生于山东淄博市,1948年10月参军入伍,并随部队解放杭州,1949年5月从部队转业参加公安工作,1949年5月至1965年8月在杭州市公安局工作,1965年8月开始在上城区公安分局横河派出所工作,198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9月光荣离休。
36年的革命生涯里,齐佩雯多次荣获先进工作者称号。离休后,齐佩雯生活简朴,在按时交纳党费的同时,总会不定期向党组织交纳特殊党费。
2008年5月,四川汶川发生地震后,齐佩雯多次捐款捐物支援灾区建设。
2008年7月,她从退休工资中拿出600元作为特殊党费交给党组织。
2012年,她又通过红十字会,向汶川灾区捐款1000元。
2013年,四川雅安遭受7.0级地震。多病缠身的齐佩雯在儿媳搀扶下,特意坐公交车赶到上城区公安分局,交纳3000元特殊党费。
2014年8月,齐佩雯委托上城区公安分局退休党支部书记孙桂帆(原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把5000元作为特殊党费交给上级党组织。
她还多次向家人表示,去世后要将抚恤金全部上交党组织。2018年8月6日,齐佩雯因病抢救无效去世,享年86岁。家人根据遗愿,一致同意将她的抚恤金183893.75元作为特殊党费,全部上交党组织。
蒋冬说,母亲的一生都在用实际行动教导我们,要心怀感恩,做正直善良的人;要懂得帮助他人,做对国家和社会有贡献的人,“这是她老人家参加的最后一次具有特殊意义的组织生活日,我想这样的安排,母亲一定会非常欣慰!我们全家为有这样的好母亲而感到骄傲”。
上城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秦文代表分局党委接受齐佩雯同志的特殊党费,对齐佩雯同志及其家属致以最崇高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