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未成年人发布涉南京大屠杀极端言论 被行政拘留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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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官方微博)
16日,江苏南京市公安局通报称,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当天,警方接报:昵称“小幸”和“李佳明 mmm”的网民,发布涉及南京大屠杀的极端言论。
经查,于某某 (QQ昵称 : 小幸,男,17岁,天津人,在校学生) 先后在4个QQ群,通过更改群名、发布群公告、群内发消息等方式,发布涉及南京大屠杀的侮辱性言论,并配有从网络上下载日本“刽子手”屠杀中国同胞的南京大屠杀史料图片。李某某(微博呢称:李佳明 mmm,男,17岁,湖南长沙人,某职业学院大专肄业)在其微博评论区发布涉及南京大屠杀的挑衅性,有损国家民族尊严、伤害人民感情的言论。随后,上述违法言论被转发扩散,造成恶劣影响。
鉴于于某某、李某某二人系未成年人,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12月14日、15日,南京警方依法分别对于某某、李某某行政拘留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