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为这个企业做好服务工作”?
手写办证的产权处主任被判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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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 付中
在单位根本没有办证权限,甚至电脑里根本没有办证系统软件,开发商的申请也不合规的情况下,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房产产权管理处主任张某、副主任于某利用作废的空白证件,通过手写的方式为开发商办了18本涉及90户房屋他项权证,称是“想为这个企业做好服务工作”。
日前,佳木斯市郊区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判于某构成滥用职权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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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户: 开发商抵押房子借钱
5年前,某建筑材料公司为佳木斯东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黑龙江佳木斯的“莲江壹号”供应了2700多吨钢材,但之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无力付款,拿出157套房屋顶账,其中144套在佳木斯市郊区房产产权管理处办理了房屋他项权证。
据了解,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今年4月,该公司发现顶账房屋中的60多套已被佳木斯市郊区法院查封、拍卖,还有3套给了回迁户。
此外,王某等8名回迁户举报,称产权处违法登记,造成大家8年未能安置回迁。按照回迁户的说法,开发商用他项权证把房子抵押出去借钱,导致小区没有房源解决回迁户的回迁安置问题。
2018年8月16日,佳木斯市郊区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将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房产产权管理处主任张某、副主任于某分别带至向阳区和郊区监察委员会接受询问。
审理
违规办证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0月至2014年,张某、于某在该单位无权办理国有土地房屋他项权证的情况下,在明知东辰房地产公司无房屋权属证书且提供的申请手续不全的情况下,用国家已经废止的房屋他项权证,以国家禁止的手写方式为“莲江壹号”项目办理18本涉及90户房屋他项权证,以致发生产权争议,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张某供述称,2013年10月开发商刘某到单位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但当时该公司还没有办理小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按照正规程序办不了。于是张某和于某商量后,决定用单位以前的、已经停止使用的证,以手写方式办理。
张某说,合规办理他项权证需要在电脑上联网,但该单位电脑上根本没有这个软件,于是才用手写的方式,但不符合法律规定。
于某的供述也证实,该单位根本无权办理他项权证,给开发商办证“是想为这个企业做好服务工作。”于某说。
2018年11月13日,佳木斯市郊区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判于某构成滥用职权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