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跑路的母子三人获刑
通讯员 海薇
本报讯 以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50名员工近56万元工资,母子3人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于近日被海宁市法院判处刑罚。
张伟(化名)和张远(化名)是一对双胞胎兄弟,两人一直从事服装行业。2017年4月,他们将工厂搬至海宁市某工业园区,一起出资成立了公司。张伟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远系监事,而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则由他们的母亲唐萍(化名)负责。
然而公司经营没多久,就出现了问题,甚至发不出员工工资。2017年10月开始,母子3人陆续离开海宁。同年11月,员工们得知老板一家跑路的消息,向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求助。此后,劳动部门在张伟公司张贴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以短信方式通知了张伟和唐萍,要求公司在11月28日前付清员工工资。但是张伟和唐萍一直没有音信。劳动部门便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到1个月,张伟、唐萍被抓捕归案,张远主动投案自首,3人陆续支付了22万余元的工资。
近日,海宁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唐萍等3人对自己以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50名员工共计559419元工资的事实供认不讳。当日,法院作出宣判,唐萍、张伟、张远3人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10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4万元至1.6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