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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安巷

庭审仅用了五分钟

  通讯员 叶挺 吴郁欣 郑新彩 

  本报讯 近日,开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汪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庭审完结。此案是刑事诉讼法新修改后,衢州市首例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案件。

  10月28日22时许,汪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开化江东中路由南向北行驶,撞向停在路边的2辆小型轿车,造成了3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鉴定,汪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9毫克/100毫升。

  在审查起诉阶段,汪某某同意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后,开化县检察院提出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此案的建议被法院采纳。汪某某被判处拘役1个月15日,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整个庭审过程仅用了5分钟,且被告人汪某某当庭表示对判决结果无异议。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庭审仅用了五分钟 2018-12-21 2 2018年12月2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