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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18年12月21日

  (2018)浙0106民初3926号

  汪林键、柳和荚、汪根相:本院受理原告金华市广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易商新程(杭州)有限公司及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11日作出(2018)浙0106民初3926号民事判决,现原告金华市广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1607号

  戴小丽:本院受理原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美途汽车租赁服务部与被告戴小丽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191民初16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3396号

  德清中水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双鼎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德清中水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110民初133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9453号

  杭州丘山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中广美联实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广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陈火其、陈彩仙、陈江源、周惠娟: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诉被告杭州丘山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中广美联实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广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陈火其、陈彩仙、陈江源、周惠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8)浙0110民初19453号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3月28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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