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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浙江省民政厅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2018年第 17 号

  浙江省生产力学会:

  你单位未按规定接受社会团体2015年度、2016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的行政处罚。因你们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依照《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行政处罚权利事先告知书。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送达。对本机关拟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和要求听证。你单位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要求的,应在接到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节假日顺延)向本机关提出,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少波 闻世峰

  电话:0571-87050238、81050591

  浙江省民政厅

  2018年12 月10日

  浙江省民政厅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2018年第 18 号

  浙江省文体杂品协会:

  你单位未按规定接受社会团体2015年度、2016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的行政处罚。因你们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依照《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行政处罚权利事先告知书。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送达。对本机关拟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和要求听证。你单位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要求的,应在接到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节假日顺延)向本机关提出,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少波 闻世峰

  电话:0571-87050238、81050591

  浙江省民政厅

  2018年12 月10日

  法院公告

  (2018)浙0523民初4832号

  叶军强:本院受理原告竺财红与被告叶军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诉讼须知、廉政建设监督表及诚信诉讼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8)浙0523民初4918号

  陈金余:本院受理原告黄民主与被告陈金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诉讼须知、廉政建设监督表及诚信诉讼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下午十四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8)浙0523民初4741号

  刘道仁、唐圣兰:本院受理原告袁银凤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523民初47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8)浙0523民初3863号

  杨文娟: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被告杨文娟信用卡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523民初386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许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撤回对被告杨文娟的起诉。案件受理费3335元(已减半),由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负担。

  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8)浙0523民初4477号

  付来根: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被告付来根信用卡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523民初447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许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撤回对被告付来根的起诉。案件受理费1965元(已减半),由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负担。

  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523民初3494号

  汪明成:本院受理原告黄根才诉被告魏娟、刘水根、徐普宗、汪明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刘水根、徐普宗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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