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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署的《债权资产转让合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辖属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0571-87163157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685898660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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