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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告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平阳首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温州投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让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平阳首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的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全部转让给温州投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阳首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特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温州投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关还款义务。

  债权情况:(1)、借款人为温州市胜源铜业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00元,利息¥222000元(注:利息暂计至2017年12月29日)。保证人:浙江泰钢不锈钢有限公司、浙江宝隆铜业有限公司、陈国辉、李启肖、许成珍。(2)、借款人为意奔玛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8500000元,利息¥335700元(注:利息暂计至2017年12月29日)。保证人:浙江安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余安明、陈秀琴。

  特此公告平阳首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温州投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9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8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2018-12-29 2 2018年12月29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