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高新园区海融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平阳首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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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平阳首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温州高新园区海融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平阳首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温州高新园区海融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于2017年12月29日依法转让给平阳首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高新园区海融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平阳首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相关义务。
平阳首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平阳首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联系电话:(0577)89998217 (0577)89998216
特此公告!温州高新园区海融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平阳首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8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