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9年1月3日
(2017)浙0106民初11803号
杭州陶谱建材有限公司、杭州其通实业有限公司、张生土、张夏珍、张淑婷、徐国孝、孙云飞: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农村联合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塘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8年8月16日判决,现被告徐国孝依法提起上诉,请求:撤销(2017)浙0106民初11803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对徐国孝的诉讼请求;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负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6民初11705号
孔水根:本院受理原告张发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方归还借款200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4月17日上午9:30在本院上泗法庭中法庭(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6民初9838号
蒋行华:本院受理原告郑志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方归还借款130000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4月17日上午10:00在本院上泗法庭中法庭(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6民初11305号
李伟成:本院受理原告张俊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方归还借款120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4月17日上午9:00在本院上泗法庭中法庭(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8民催8号
本院于2018年6月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杭州临安青山精工铸造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出票行为杭州银行西兴支行、号码为3130005146157524的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整,出票日期为2018年5月18日,汇票到期日为2018年11月18日,出票人为杭州以勒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杭州临安青山精工铸造有限公司),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8年12月24日判决:一、宣告杭州临安青山精工铸造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为3130005146157524、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整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杭州临安青山精工铸造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申请费人民币100元、公告费人民币650元,由申请人杭州临安青山精工铸造有限公司负担。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2248号
陈韶俊:本院受理原告周福全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191民初2248号民事判决书、缴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缴费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6957号
盛汉昌: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利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18)浙0110民初16957号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3月18日上午10时40分在本院瓶窑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23069号
潘锡光:本院受理原告朱洪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4月4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塘栖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8315号之二
徐晓林、徐时浩:本院受理原告姚鹏诉被告徐晓林、徐时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10民初8315号民事裁定书、诉讼费负担通知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2262号之一
杭州恒光包装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松威机械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110民初12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4960号
桐庐富祥健身器配件有限公司、叶建峰、方玉琴:上诉人方勇鑫、桐庐观缘大饭店有限公司、方琪、方元吉、门丽萍、杭州春江乐园有限公司就(2016)浙0111民初4960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8)浙0213民初4416号
严善国:本院对印亚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213民初4416号之二及(2018)浙0213民初4416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213民初5822号
邢乐勇、葛武华:本院受理原告邬益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9年3月20日9时20分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组成人员为王超文、孙恩国、陈国平,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