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BCC Asia Company 3 Limited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与BCC Asia Company 3 Limited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权清单所列56户借款人及其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所依法享有的全部债权资产(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转让给BCC Asia Company 3 Limited。以下债权清单仅列示了暂截至基准日的未偿本金金额和未偿利息金额。债权资产最终的未偿还金额及具体担保金额以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等债权文件的约定及/或生效的司法判决文书等的判定为准。
基准日:2018年1月31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与BCC Asia Company 3 Limited现特此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各方:上述债权资产已经转让至BCC Asia Company 3 Limited,请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各方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BCC Asia Company 3 Limited履行还款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和偿还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BCC Asia Company 3 Limited
2019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