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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温州德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朱建设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温州德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朱建设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温州德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朱建设。温州德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朱建设履行相关义务。

  朱建设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朱建设履行主债务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标的债权基准日为【2018】年【11】月【22】日,利息的基准日为【2014】年【7】月【6】标的债权账面本息余额为暂估金额,如与法院裁判文书或按标的债权文件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该等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至基准日为准。债权利息金额以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至基准日为准。

  温州德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朱建设

  2019年1月4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温州德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朱建设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2019-01-04 2 2019年01月0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