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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交易基准日:2015年4月30日
注: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根据浙江金黄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郭忠泉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金黄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依法转让给郭忠泉,浙江金黄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郭忠泉履行相关义务。

  郭忠泉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郭忠泉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联系电话:13645713555

  特此公告!浙江金黄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郭忠泉

  2019年1月7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2019-01-07 2 2019年01月0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