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9版:公告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注:1、上表本金基准日为2018年7月31日,利息暂计至收购基准日2017年9月30日;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4.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5、上表债权金额、利息及担保人、担保方式,以相应合同、权证及法律文书为准。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0571-87836722、18357012828
邹茂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9年1月8日

  根据邹茂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等从权利),已依法转让给邹茂,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邹茂履行相关义务。邹茂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邹茂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2019-01-08 2 2019年01月0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