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诸暨市东源纺织有限公司债权人:
《诸暨市东源纺织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12月7日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8年12月27日经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2016)浙0681破2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诸暨市东源纺织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拟实施两次分配,本次分配为第一次分配,确定于2019年1月7日起实施,税收债权、普通债权由本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分别汇入债权人账户。本次分配总额为人民币1,973,141.10元,其中,税收债权100%清偿,分配总额为506,394.14元;普通债权按8.3412%的比例清偿,分配总额为1,466,746.96元。未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的债权人,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并书面提供。管理人联系方式:绍兴市西咸欢河沿28号绍兴宏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邮编:312000,电话0575-89001176
特此公告。
诸暨市东源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