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代表“中大永泰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代表“中大永泰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代表“中大永泰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代表“中大永泰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代表“中大永泰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019年1月8日
1、原债权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借款人:宁波海山纸业有限公司
借款本金金额:11299156.08元
主债务合同编号:82010120130007901、82010120140000632
担保人:宁波海山纸业有限公司、陈海林、陈鲁群、奉化海山芯瓦楞纸板有限公司、崔增生
2、原债权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借款人:宁波樱奇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借款本金金额:44400000.00元
主债务合同编号:82010120130008750、82010120130010219、82010120140004709、82010120140004710、82010120140002718
担保人:严建苗、段菊芬、严春飞、屠科跃、宁波樱奇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宁波康邦厨具有限公司、宁波万马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3、原债权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借款人:宁波爆米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借款本金金额:8805000.00元
主债务合同编号:82010120130007150
担保人:宁波爆米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严绍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