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4点半,警方接到卖淫举报
现场却没有涉黄行为,真相很奇葩
本报记者 胡思源 通讯员 沈娜 蒋璐婷
凌晨4点半,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出租房内有人卖淫。民警赶到时,却发现现场没有涉黄违法行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举报线索有误?
“我要报警,某某公寓出租房里有人卖淫……”近日,诸暨城中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赶往现场调查,发现白跑了一趟后,民警向举报人赵某了解情况。面对民警询问,赵某闪烁其词,根据多年办案经验,民警意识到赵某很可能在虚构事实、谎报警情,于是将赵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原来,赵某有个女友罗某,事发前几天,赵某发微信让罗某去自己家一趟,但是当时罗某正在和朋友聚会,就没有答应。赵某十分生气,两人在微信上发生激烈争吵,罗某索性将赵某拉黑。
事发当晚凌晨4点左右,赵某又多次打电话给罗某,罗某不堪骚扰,将赵某电话拉黑。赵某越想越生气,便拿出手机报警,谎称罗某租住的出租房内有卖淫嫖娼行为,想借此找到罗某,同时报复女友。
事后,警方也向罗某核实了情况,并确定赵某系谎报警情。目前,赵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对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无效报警占用大量的警力资源和时间,容易导致正常的警情无法及时接收和处理,帮助不了真正身处危难的群众,警力资源宝贵,不应用来宣泄个人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