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王韬文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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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基准日:2018年10月16日 注: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与王韬文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已将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依法转让给王韬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王韬文履行相关义务。
王韬文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王韬文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联系电话:0576-88190262
特此公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王韬文
2019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