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8版:公告

债权转让通知

  温州森蓝家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钟昊、股东陈建华、潘时淼、文春友、郑加兴:

  我方已将(2015)温瓯三商初字第478号判决确定的对你方享有的债权及相关权利依法转让给胡葱葱。现通知你方立即向胡葱葱履行义务。

  特此公告原债权人:卢小凤

  2019年1月11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8 债权转让通知 2019-01-11 2 2019年01月1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