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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限为至开庭前一日。本案定于2019年4月2日9时30分在法院第二办公区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8)浙1003民初8805号

  刘亚才:本院受理原告王灵芝诉你及台州东胜置业有限公司为民间借贷纠纷(2018)浙1003民初8805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和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判令:一、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250000元,并支付利息252500元(暂算至2018年10月9日,后期利息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为止),以上共计502500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的期限为至开庭前一日。本案定于2019年4月3日9时30分在法院第二办公区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8)浙1004民初9826号

  陈丙洪(身份证号码:3303231969****8218)、陈海君(身份证号码:3326031973****4927):本院受理原告叶显国、李宝英与被告陈丙洪、陈海君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要求被告1、2共同归还给原告借款本金60000元并支付自2009年6月16日起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按月利率1%支付的利息损失;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定于2019年4月1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2018)浙1126民初2247号

  刘晓健:本院受理的原告吴振东与被告刘晓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或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1126民初2247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令:限被告刘晓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吴振东借款本金100000元及支付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自2017年11月15日起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刘晓健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庆元县人民法院

  (2018)浙1124民初3684号 

  丽水兴乐电缆有限公司、浙江兴乐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兴乐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杭州临安晓阳电缆材料厂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松阳县人民法院

  更正:本报2019年1月14日第9版法院公告栏中,永嘉县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9-01-16 2 2019年01月1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