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亲清”院企关系 助民企翻越“三座山”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湖萱
本报讯 1月19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湖州市委统战部、湖州市工商联合会主办了“民营企业发展与司法保障”湖州论坛,从司法保障角度聚焦民营企业发展,提出构建亲清新型院企关系,助推民营企业翻越发展中的“三座山”。
本次论坛从刑事司法、执行破产、民商司法三个专题出发,多位全国知名专家学者及相应领域的法官一起为民营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湖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章军提出,法院和企业应该在“亲清”中构建新型院企关系,法院要主动服务,经常听取民营企业反映和诉求,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雪中送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企业感受到“亲”的温暖,但在营造“亲”的氛围的同时,要守住“清”的底线,法院和企业之间有交集但不能有交换,有交往但不能有交易。
针对民企当下发展中面临的“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李章军说,法院应立足审判职能,扛起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使命责任,争做企业家合法经营的坚强后盾,助推民营企业翻越“三座山”:通过司法裁判、司法建议等方式,帮助企业完善内部治理;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实现;强化产权司法保护,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环境;发挥金融审判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引导和价值引导作用,把提高资金利用效能作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途径;坚持“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原则,完善差异化处置甄别机制,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