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表彰2017-2018年度 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第二届“最美政法人”公示的通告
为进一步弘扬正气、鼓舞士气,激励广大政法干警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争当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排头兵,省委政法委、省人力社保厅在全省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了2017-2018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第二届“最美政法人”评选。在各地各政法部门通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核的基础上,综合工作实绩和群众评议等方面情况,经省委政法委、省人力社保厅审定,现将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第二届“最美政法人”(不含国家安全系统)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向省委政法委、省人力社保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单位来信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个人来信、来电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期限:从1月21日起至1月27日止。
受理电话:0571-87050536,受理时间8:30-17:30。
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