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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告

桐庐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督促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桐环罚催[2017]第56号

  严国亮(身份证号:342522197412184211安徽省郎溪县姚村乡夏桥村):

  我局于2018年10月29日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了桐环罚字[2017]第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你至今未来我局领取《决定书》,同时也未在法定期间你既不缴纳罚款,也没有向我局提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申请。因无法联系到你本人,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我局决定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行政处罚督促履行催告书》(桐环罚催[2017]第56号)。你应当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局领取此催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催告书送达之日后十日内你仍未缴纳应缴纳罚款,我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此,你有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要求陈述和申辩,请在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桐庐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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