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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转让通知暨与受让方陈培培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陈培培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处置基准日为2018年10月31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附表所列债权依法转让给陈培培。

  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陈培培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联系方式:0571-85774782

  陈培培  联系方式:13967732818 

  2019年1月23日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4695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hubo@cinda.com.cn

  序号借款人未尝本金(元)未尝利息(元)本息合计(元)担保人1浙江神彩色母粒有限公司39946917.9421464555.6461411473.58由温州伟塑包装有限公司、超运控股有限公司、谢作亮、谢作汉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并由浙江神彩色母粒有限公司厂房位于灵溪镇温州家具产业区S2-7-2地块工业厂房(占地13177平方米,建筑面积20735.17平方米)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2浙江长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35142594.8726456835.4861599430.35由浙江一泰阀门(丽水)制造有限公司、温州市伟胜贸易有限公司、温州市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温州市长江能源海运有限公司、杨选建、汪清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由抵押人浙江长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蓝田村储罐区的液化气提供浮动抵押担保3温州奥米流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68798003511470.4610391270.46由温州市旺德富科技电气有限公司、温州市新焦点科技电子有限公司、孔祥伟、汪小微 孔霜霜、孙福财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4温州星博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58117.941219917.191478035.13由马瓯翔、陈炜军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5温州市科发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9199481.532658804.7211858286.25由浙江德发印业有限公司(破产)、林美月、李绍科、林宣畅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由温州市科发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所有的龙港镇西一路929-939号的房产(建筑面积858.7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300.8平方米)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6温州鹏盛箱包五金有限公司6061649.096603060.2812664709.37由温州市帝夫鸟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亚龙鞋业有限公司、鹏盛箱包五金(安徽)实业有限公司、苏静、木炳秋提供最高额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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