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必须戴头盔 新国标今年4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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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乃昭 通讯员 谢晓颖
本报讯 1月23日上午,以“温暖头盔 送爱到家”为主题的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在杭州市运河广场举行。
当日,杭州交警部门发布数据,2018年虽然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数有所下降,但仍然占了全市交通事故的死亡总人数的三成。特别是今年以来,已有8人死于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死亡者大多为外来务工者。专业公司外卖快递人员涉及的相关事故中,大部分人员按照公司规定,佩戴了安全头盔,因此在事故中造成死亡的很少。
活动中,杭州市交警拱墅大队民警还为市民们演示了成人、儿童应该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并为电动自行车超标的外卖骑手们办理备案登记。
杭州交警部门提醒,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4月15日正式实施,已经上路行驶的超标车辆,一定要在3月31日前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备案登记。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驾驶人和儿童(限载1名12岁以下未成年人)都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