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公告

文章导航

法院公告

2019年1月24日

  (2019)浙0281民初163号

  温岭市双盛机电有限公司:原告余姚市百佳精密模具厂诉温岭市双盛机电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等有关文书。原告余姚市百佳精密模具厂诉请:一、请求支付剩余模具款60000元;二、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本院已依法组成合议庭,由严航担任审判长。本院定于2019年4月18日13时40分在本院第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9)浙0624民初289号

  庞茂干:本院受理原告吕小龙与被告庞茂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本院采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9)浙0624民初289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向本院起诉:1、判令被告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2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本院决定于2019年5月7日9时00分在新昌县人民法院大市聚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本案由审判员汤志刚、审判员秦妙、人民陪审员徐燕良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汤志刚担任审判长。

  新昌县人民法院

  (2018)浙0304破2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的申请,于2019年1月14日作出(2019)浙0304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温州市瓯海响宇物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1月14日指定温州法智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温州市瓯海响宇物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温州市瓯海响宇物资有限公司登记股东刘献和、陈秀萍应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温州法智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徐细智、胡建良,联系号码:13017827077、13738372885。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同人恒玖大厦18楼)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温州市瓯海响宇物资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9年2月2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温州市瓯海响宇物资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温州市瓯海响宇物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9年2月28日下午14时30分在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破75号之一

  本院根据李明的申请于2018年10月26日裁定受理温州市简面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温州中科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温州市简面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2019年1月9日,本院根据温州市简面食品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温州市简面食品有限公司和解。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5931号

  陈宪:本院受理原告黄小胜与被告温州千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刘志、陈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304民初593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449号

  陶超克:本院受理原告温州众盛食品有限公司与被告陶超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庭前调解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04月15日14:30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534号

  朱莉丽:本院受理原告肖本林与被告朱莉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庭前调解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04月16日09:0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541号

  李德明:本院受理原告胡苗苗与被告李德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庭前调解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04月15日15:00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94号

  杨宣国、黄先辉: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宏正包装有限公司与被告杨宣国、黄先辉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4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81破270号之一

  2018年11月14日,本院根据温州高鹤化工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瑞安市金丫子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丫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没有接管债务人的印章、证照、册凭证、实物资产和相关债权资料。金丫子公司名下仅有零星存货、因价值不高且处置困难,全体债权人一致表示放弃处置该资产,目前金丫子公司可供清偿的破产财产为0元,而实际发生的破产费用已达2148元,破产财产已经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故请求本院宣告金丫子公司破产并终结金丫子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本院认为,管理人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3条、第107条之规定,本院于2019年1月15日裁定宣告金丫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瑞安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民初6744号

  陈泽华: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382民初67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9)浙0324民初99号 

  夏小娜:本院受理原告林晓秋诉被告夏小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夏小娜偿还原告林晓秋借款95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从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夏小娜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十五日。提供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三十日。答辩期满后,本院定于2019年5月2日08时30分,在岩头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永嘉县人民法院

  (2018)浙0421民初4564号

  王伟雄:本院受理原告沈新根与被告王伟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421民初45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伟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沈新根借款人民币50000元;二、被告王伟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沈新根逾期还款利息(以借款5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9月6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05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1700元。由被告王伟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嘉善县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法院公告 2019-01-24 2 2019年01月2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