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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公告

  (2018)浙0304破10号

  温州市圣博郎服饰有限公司债权人:

  《温州市圣博郎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11月23日在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中以非现场表决方式经由全部债权人表决通过。并于2018年11月23日经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18)浙0304破10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6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管理人申请瓯海区人民法院直接予以分配。

  根据《温州市圣博郎服饰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温州市圣博郎服饰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实施一次性分配,确定于2018年12月6日开始实施,由本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申请法院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税收债权总额债权金额共计141694.53元,普通债权总额共计18928371.49元。最后分配的破产财产分配额为人民币50668元,因此参与分配的均为税收债权。

  对分配中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人民法院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温州市圣博郎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1月25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公告 2019-01-25 2 2019年01月2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