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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8)浙0726民初4438号
虞国圣:本院受理原告贾成伟与被告虞国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4438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6757号
陈军法、张桂琴:本院受理原告刘孝全与被告陈军法、张桂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6757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4401号
杨前荣:本院受理原告傅衡峰与被告杨前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4401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9566号
杨林伟:本院受理原告郑小云诉被告杨林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9566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5月6日上午9时20分在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8975号
邱林生:本院受理原告黄晋阳诉被告邱林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8975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4月29日下午14时10分在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9583号
谢波浪:本院受理原告黄风涛诉被告谢波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9583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4月29日上午9时20分在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