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服务“最多跑一次” 基本解决执行难持续发力 省高院工作报告催人奋进——
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多项指标保持全国前列
基本解决执行难持续发力
省高院工作报告催人奋进——
本报首席记者 高敏 文 本报记者 陆建波 制图
1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大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作法院工作报告。
过去的2018年,全省法院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工作主线,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勇于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法院2018年新收各类案件176.8万件,办结179.3万件;法官人均结案345.8件,同比增加30.9件;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保持在全国前列。
新的一年,全省法院也将坚持高站位、高标准、高品质、高水平,勇当新时代司法排头兵。
回眸2018
一
深化“三项承诺”
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在方便群众打官司上下功夫
推广网上立案等便民方式,民商事案件当场立案率达96%,网上立案49.5万件,基本实现立案服务“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加强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暖,向2876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5094.5万元,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7761.5万元。
在全国率先完成诉讼服务质量标准认证,不断推进诉讼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
依托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开展跨境司法服务。
深入偏远山区、海岛开展巡回审判,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
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
提升办案质效,全省法院一审案件上诉率7.4%,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2.7%,生效裁判息诉率达98.9%。
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
全年共执结案件67.6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057.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4.8%和2.9%,实现了最高法院确定的标准要求。
查询被执行人房产、车辆721万次,冻结银行存款、支付宝、微信等款项109亿元,强制腾退房屋1683万平方米,网拍变现902亿元,溢价率达50.9%,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6.4亿元。公安机关协助控制逃债的被执行人4万人,限制出境1万人次,有效解决执行找人难问题。
累计公布未履行生效裁判被执行人信息263万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29万条。
罚款8万件次,拘留3.3万人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刑罚434件452人,同比分别上升110.2%和103.6%。
二
坚持“三并原则”
强化服务大局的力度
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
积极推进平安浙江建设,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收一审刑事案件7.1万件,审结7万件,其中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42件,认定构成黑恶犯罪1595人,判处重刑305人。
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440件571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注重发挥裁判文书教育、评价、指引、规范作用。
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诉讼权利保护;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为2.6万名未聘请律师的被告人通知援助律师到庭辩护。
强化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意见,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加大侵权行为惩罚性赔偿力度,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案件2024件,处置企业不良债务650.2亿元,盘活土地资源2.2万亩、厂房718.8万平方米,促进了腾笼换鸟、转型升级。
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严厉打击“校园贷”“套路贷”等涉众型犯罪,全省法院民间借贷案件由2017年的上升25.5%变为下降5.6%。
全面落实中央“六稳”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企业的负面效应。
服务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审结全国首例“撞库打码”案等一系列新类型案件,保障新产业、新业态健康发展。
服务美丽浙江建设,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096件,判处罪犯2079人,实刑率达83.4%;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76件。
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审结行政案件1.4万件,上升9.5%。
配合国防和军队改革,促进军民融合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办结全部涉军停偿案件。
三
加强“四项建设”
坚持巩固提高创新发展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
确保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体现在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体现在严格依法办案上,体现在服从党组织的决定上。
以规范化建设为关键
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水平
初步建立起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科学、高效有序的审判执行权运行机制,切实解决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问题。
以智能化建设为动力
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努力推进司法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大力加强杭州互联网法院建设,创新审判机制,再造诉讼流程,优化诉讼服务,实现了审判模式的革命性变革,使打官司“一次也不用跑”成为现实。
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
夯实全省法院工作的根基
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强化党支部在干部使用、监督、管理方面的责任,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四
突出“四个重点”
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员额动态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诉前化解各类纠纷16.2万件,诉前化解率达20%。全省法院收案增幅由14.8%下降至3.4%,案件大幅增长的势头初步得到遏制。
深入贯彻清廉浙江建设要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管理,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上网裁判文书170万份,直播庭审16.8万场,人民陪审员参审各类案件20.5万件。
展望2019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时刻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新期望,以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为主题,以开展思想建设年、质量建设年、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深化“四项建设”,兑现“三项承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加快推进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强化大局观念,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注重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深化“四项建设”,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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