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致浙江新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徐道顺、徐仁华、池桂莲、丁玎等:
根据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台州资管”)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THTZ-201812),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浙江新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台州资管与方远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方远集团”)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TZFY-201812 ),台州资管已将上述债权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方远集团。方远集团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借款人及各方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其履行担保合同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和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方远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1日
序号债权行借款人借款合同编号本金余额担保人1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台银(保借)字(0127151044)号2000万元徐道顺、徐仁华、池桂莲、丁玎等2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台银(保借)字(0127151055)号1900万元徐道顺、徐仁华、池桂莲、丁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