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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要闻

邻里小纠纷 引发大冲突

  通讯员 冯群 

  本报讯 邻里之间发生矛盾竟大打出手,致一人轻微伤,一人轻伤一级,构成故意伤害罪。近日,被告人吴某某被江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吴某某与被害人吴某是隔壁邻居,吴某某认为吴某家每次清扫、冲洗鸡屎,水流和气味都往他家方向,影响了他们的生活,两家因此经常发生争吵。2018年8月22日晚上,吴某某在家吃晚饭,听到吴某家冲洗地面的声音,就来到吴某家门口,提议共修一条排水沟解决问题,可吴某夫妇没有同意这一提议,双方因此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吴某某先用手打了吴某老婆面部两巴掌,吴某则拿起扫帚打了过来,吴某某用右手挡住扫把柄,并顺势用双手抓住扫把柄,用力将吴某甩摔到地上。吴某站起来后,又冲向吴某某,吴某某将他再次甩倒,造成吴某左锁骨骨折和9根肋骨骨折。经鉴定,吴某老婆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吴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6 邻里小纠纷 引发大冲突 2019-02-11 2 2019年02月1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