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参加酒局并收受礼品 一公职人员被责令辞职
陈忠博
日前,玉环市监察委员会派驻玉城街道监察办公室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玉城街道消防执勤点三班班长颜某责令辞职处分。
2018年10月,玉城街道监察办公室接到相关问题线索后,立刻组成调查组进一步核实,发现颜某作为消防执勤点班长,存在平时工作履职不到位、不遵守上班纪律、公车私用等多项违纪事实,并在2018年8月受邀参加某消防器材供货商的酒局,还收取6条中华香烟。
“我当时和供货商开玩笑说过我们这班人这么辛苦,希望他弄点赞助,而且我想我们都是临时聘用人员,又不是党员,没有什么问题。”面对调查人员,颜某说出这般理由。
“你虽然不是中共党员,也不是正式在编人员,但你是街道聘请的消防执勤工作人员,要执行消防检查等工作,是在履行公务,所以依据监察法规定,你是属于监察对象的。”调查组工作人员回应。
原来,颜某在担任玉城街道消防执勤点三班班长期间,经手管理白岩、城南、青马三个消防执勤点的设备采购事项,于是他便私下向消防设备供货商索要赞助,参加了供货商组织的酒局。在被立案调查后,颜某和家人一起把6条中华香烟悉数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