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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说法

3岁女孩被拐 家长悬赏10万寻人?

网警辟谣:又是“狼来了”!

  通讯员 陈雨薇 

  这两天,一则“寻人启事”出现在不少台州人的朋友圈:“帮忙扩散,3岁小女孩在锦绣花园小区被拐走,家长拿出10万酬金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被拐小孩照片等清清楚楚,引来不少热心网友转发。

  网友纷纷传递爱心的同时,也在为女孩的安危捏着一把汗。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台州网警辟谣,提醒网友不要转发传播。

  悬赏10万元

  寻找3岁被拐女孩

  2月10日晚间,台州市民微信朋友圈、微信群,不时出现一条寻人消息。消息称,一名3岁女孩在锦绣花园小区附近被人拐走。寻人消息中,留下了一部“139××××2999”的手机号码,声称提供有效线索者可拿到10万元的酬金,联系人为宁继春。消息配发的图片显示,一名留着西瓜头的小孩坐在超市的购物车里,一脸天真烂漫的模样。

  孩子总能触动人内心最柔软的地方,网友们纷纷转发,特别是一些年轻妈妈群体。还有网友在打听,到底是哪个“锦绣花园”?椒江有“名都锦绣花园”,玉环有“锦绣花园”,但这两个小区业主都没有听说孩子被拐的事。

  网警:虚假消息曾多次被辟谣

  2月11日中午,台州网警巡查执法微信公众号推文“辟谣!锦绣花园小孩被拐?老谣言,别信!”

  据查,该手机号码的归属地为沈阳市,而该手机号码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台州网警“官宣”称,早在2015年,这条寻人消息就曾在上海、陕西、山东、福建、贵州、湖南等地广为流传。还有不同版本,比如福建版,换了个小姑娘的照片,但内容是一样的。

  警方提醒:传播爱心需核实

  根据刑法第291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州网警提醒,看到寻人信息时,应先将人名、地名、电话归属地等内容,逐一进行查询,确认后再奉献爱心。切勿随意传播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做到不造谣、信谣、传谣。对于造谣传谣、散布不实信息者,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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